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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十月将执行新的成品油价格进接轨办法

  国家计委对现行石油产品价格接轨办法进行了改进,新办法将国内汽油、柴油价格与新加坡市场单一挂钩改为与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挂钩,以三地市场离岸价格为基础,由国家计委厘定指导价,中国石化可于公布指导价上下8%范围内厘定零售价。此办法于2001年10月17日开始执行,国内原油价格调整机制仍维持现行办法不变。

  新的定价办法有很大进步,将会更加客观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经营也有积极影响。

  由于新加坡市场比较单一,交易量较小,油价波动幅度较大,且近期一直低于鹿特丹等国际市场价格。尤其是东南亚经济明显放缓,而国内经济健康发展。所以,新的与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挂钩,会使我国成品油定价更加全球化、国际化。按新的接轨办法,中国石化厘定零售价范围由5%提高到8%,给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特别是鉴于国内汽油、柴油销费结构不同于国外市场,公司可在不超过调价总额的前提下,调整汽油、柴油的销售价格。同时,价格的调整由过去的每月一次,改为现在三地市场月加权平均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行调整,改变了过去定价过于透明公司经营被动的局面。

  根据新的定价办法对10月份成品油价格作如下调整:90号汽油零售中准价由人民币3100元/吨调整为3350元/吨,柴油零售中准价由人民币2989元/吨调整为3009元/吨。航空煤油销售价每吨上调人民币100元,即由2550元/吨调至2650元/吨。自2001年10月17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