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会审议通过销售公司股改上市议案

       4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股份公司)后在境外上市。这是中国石化在2014年2月宣布率先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

       销售公司的股改上市事宜,尚须销售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并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具体上市时间、外资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将由销售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资本市场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等情况决定。

       2014年2月,中国石化启动了油品销售业务板块重组引资工作。2015年3月,销售公司引入25家投资者增资合计人民币1050.44亿元(含等值美元)。目前,中国石化持股70.42%,25家投资者合计持股29.58%。2016年,销售公司重组引资完成后,在巩固传统油气销售业务的同时,销售公司新兴业务(非油品)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16年交易额351亿元。

       销售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和境外上市后,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石化整体价值。一是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体制机制。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价值。三是有利于促进销售业务统筹发展。 (石萱)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17-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