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汽車的動力轉向系統基本上是一液壓系統,不同的車種和車型的動力轉向系統的精密程度和使用要求有差異,因此OEM廠家對潤滑用油的選擇和換油周期的規定也有所不同。如國內過去一些中低檔車的動力轉向系統用油有加注22號汽輪機油或46號液壓油,低溫寒帶地區有選用10號航空液壓油、6號或8號液力傳動油的。現在新型或高檔的車種和車型多選擇ATF自動傳動液或合成液力傳動油,這些油品的實際使用性能和壽命都較過去的油品有了很大的改善。動力轉向液的選擇的更換,一般用戶還是應根據汽車廠商的車輛保養手冊中的規定,如:
北京奔馳戴克Jeep4700定時定程養護計劃規定:每72,000KM/36個月做一次動力轉向系統清洗/保護 ﹔每48,000KM/24個月更換動力轉向液。
北京眾義達匯誠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針對帕薩特系列動力轉向系統規定: 每 60,000 公裡檢查轉向液面 , 必要時加注轉向液 ﹔
浙江吉奧汽車規定:每行駛40,000km-45,000km需清洗保養一次,或遇轉向困難系統滲漏,更換動力轉向機配件后,也須清洗保養一次。
私車車主應注意切勿將動力轉向用油和制動液混淆!否則會導致系統失靈。另外,轉向時不可將方向“打死”,特別是在原地轉向時,要留有一定的余量,保証液壓轉向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動力轉向機構在發動機不工作時(被牽引行駛),仍可轉向,但必須加大轉向力。動力轉向用油同時也是系統的潤滑劑,因此液位過低或儲液罐內無液壓油時切勿行駛,若行駛不但會嚴重損壞轉向油泵及其它零部件,還可能導致轉向系統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