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對現行石油產品價格接軌辦法進行了改進,新辦法將國內汽油、柴油價格與新加坡市場單一挂鉤改為與新加坡、鹿特丹和紐約三地市場價格挂鉤,以三地市場離岸價格為基礎,由國家計委厘定指導價,中國石化可於公布指導價上下8%范圍內厘定零售價。此辦法於2001年10月17日開始執行,國內原油價格調整機制仍維持現行辦法不變。
新的定價辦法有很大進步,將會更加客觀地反映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化情況,對公司經營也有積極影響。
由於新加坡市場比較單一,交易量較小,油價波動幅度較大,且近期一直低於鹿特丹等國際市場價格。尤其是東南亞經濟明顯放緩,而國內經濟健康發展。所以,新的與新加坡、鹿特丹和紐約三地市場價格挂鉤,會使我國成品油定價更加全球化、國際化。按新的接軌辦法,中國石化厘定零售價范圍由5%提高到8%,給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權。特別是鑒於國內汽油、柴油銷費結構不同於國外市場,公司可在不超過調價總額的前提下,調整汽油、柴油的銷售價格。同時,價格的調整由過去的每月一次,改為現在三地市場月加權平均價格變動超過一定幅度時才行調整,改變了過去定價過於透明公司經營被動的局面。
根據新的定價辦法對10月份成品油價格作如下調整:90號汽油零售中准價由人民幣3100元/噸調整為3350元/噸,柴油零售中准價由人民幣2989元/噸調整為3009元/噸。航空煤油銷售價每噸上調人民幣100元,即由2550元/噸調至2650元/噸。自2001年10月17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