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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构成
 

一、监事会构成

  由12名监事组成,包括8名股东代表监事和4名职工代表监事,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负责联系及实施监事会的职能。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2. 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3. 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4.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5. 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监事的任期、选举与解职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無任期期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免。中国石化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选举产生任免。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不得兼任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由董事会、监事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提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除以上所述外,监事候选人亦可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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